![]() |
|
|
| 房屋买卖 | 土地管理 | 房地产转让 | 房地产合同 | 房产抵押贷款 | 二手房买卖合同 | 建设工程 | 房地产调查取证 | 房产投资理财 | | 公房买卖 | 房屋中介 | 房地产开发 | 土地使用权 | 律师陪同购房 | 房地产案例分析 | 房屋装修 | 房地产诉讼仲裁 | 房产证办理 | | 房屋租赁 | 物业管理 | 房地产知识 | 涉外房地产 | 离婚房产分割 | 房地产继承赠与 | 房地产税费 | 房地产法律法规 | 银行按揭贷款 | | 房屋拆迁 | 房产公证 | 房地产纠纷 | 农村房地产 | 房地产评估 | 房地产 BOT项目 | 房地产术语 | 房地产标准规范 | 房产文书范本 | 房地产法律咨询>> 房地产法律案例>> 房地产法学论文>> 法律说法>> |
| 房地产法律网 >> 房地产调查取证 >> 关于举证时限的延长 |
关于举证时限的延长 |
||
| 作者:房地产律师 发表时间:2008年 版权:房地产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 房地产法律网推荐 |
|
关于举证时限的延长问题,按照《规则》第33条,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这仅仅规定了一个下限,但没有规定最长的时限,这就实际上否定举证时限的法定性和确定性。而根据《规则》第36条,延长举证时限完全由法院来自由决定,也就是说,法院认为多长时间合适就可以确定多长时间,而对于延长的条件、次数和最长期限也没有作出限定,这样就把延长完全作为法官自由裁量的范围。上述两条规定实际上是将民事诉讼法的证据随时主义改变为法官的指定提出主义,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纳入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范畴,在我国目前法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司法不公现象仍然比较严重的情况下,这样极大扩充法官的权限与审判方式改革的目标也不完全符合,是否将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是令人担忧的。(www.fangchan100.com)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观点、评论均由律师严格审核编辑,供法律爱好者学习参考,如需转载,必须注明《来源:房地产法律网www.fangchan100.com》,转载本站内容未标明来源的均视为侵权,本站将定期调查侵权情况,一旦发现,将通过法律措施严惩侵权者。*欢迎网友举报*) |
|
|
| 法律编辑:房地产律师 法律审核:房地产法律网 |
| 法律网站导航>> |
| 搜索:关于举证时限的延长 相关内容 | |
关于举证时限的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