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法律网:房地产知识、房地产法律的学习和交流平台 房地产法律网欢迎您 法律网站
房地产法律网欢迎您 律师推广
房地产法律网欢迎您 法律论坛
| 房屋买卖 | 土地管理 | 房地产转让 | 房地产合同 | 房产抵押贷款 | 二手房买卖合同 | 建设工程  | 房地产调查取证 | 房产投资理财 |
| 公房买卖 | 房屋中介 | 房地产开发 | 土地使用权 | 律师陪同购房 | 房地产案例分析 | 房屋装修  | 房地产诉讼仲裁 | 房产证办理  |
| 房屋租赁 | 物业管理 | 房地产知识 | 涉外房地产 | 离婚房产分割 | 房地产继承赠与 | 房地产税费 | 房地产法律法规 | 银行按揭贷款 |
| 房屋拆迁 | 房产公证 | 房地产纠纷 | 农村房地产 | 房地产评估  | 房地产 BOT项目 | 房地产术语 | 房地产标准规范 | 房产文书范本 |
房地产法律咨询>>   房地产法律案例>>   房地产法学论文>>   法律说法>>
房地产法律网 >> 二手房买卖合同 >> 按揭买房如今很普遍

按揭买房如今很普遍

作者:房地产律师 发表时间:2008年 版权:房地产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房地产法律网推荐


按揭买房如今很普遍

  第一步

  看准想要购买的房屋,要确定该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是否符合政府规定的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的条件。(www.fangchan100.com)

  第二步

  选择一家银行指定的能办理按揭贷款业务的房产交易代理机构,并在该机构完成房产价值评估工作,交纳房产评估费。(www.fangchan100.com)

  第三步

  借款人申请二手房抵押贷款应填写借款申请表,并向贷款银行提交下列资料:

  1.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学历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2.经济收入证明,并可有选择性地提供包括存款证明、有价证券在内的其他财产证明(以上证明资料越全面,银行在放贷评审中的评分越高,贷款人享有贷款金额及时间的条件越优越);

  3.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书;

  4.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的证明;

  5.有不低于购房价款30%的自有资金;

  6.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www.fangchan100.com)

  第四步

  去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填写二手房按揭申请表,由律师把所有证明资料交送银行进行贷款审批,对借款人和售房人送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及借款人的资信进行审查,负责组织对交易房屋进行房价评估,所评估价值作为贷款银行确定贷款额度的依据。(www.fangchan100.com)

  第五步

  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www.fangchan100.com)

  第六步

  办理抵押、保险等有关担保手续。(www.fangchan100.com)

  第七步

  借款合同生效,资金划入借款人指定账户。(www.fangchan100.com)

  为避免二手房按揭贷款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专家建议:

  首先,要选择实力雄厚的中介机构作为担保人可以避免多方的风险。目前比较合适的第三方担保人是专业的中介机构,但其应该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才能够抵御风险,真正起到担保的作用。(www.fangchan100.com)

  其次,业主需要建立资金保障机制,由房地产登记部门与银行联合成立资金保障中心,利用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来保障交易全过程的顺利进行。首期购房款或者全部购房款在过户及按揭手续没有完全办结前,都存放于资金保障中心的公共账户,如果所有手续顺利完成,则将房款转入卖方账户,否则退回买方。(www.fangchan100.com)

按揭买房如今很普遍 按揭买房如今很普遍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观点、评论均由律师严格审核编辑,供法律爱好者学习参考,如需转载,必须注明《来源:房地产法律网www.fangchan100.com》,转载本站内容未标明来源的均视为侵权,本站将定期调查侵权情况,一旦发现,将通过法律措施严惩侵权者。*欢迎网友举报*)

法律标签 ·合同 ·房产 ·婚姻
·涉外 ·刑事 ·劳动
·公司法  ·行政法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人身损害 ·保险纠纷
·知识产权 ·企业破产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法律案例 ·法学论文
·法律法规 ·法律咨询

法律编辑:房地产律师  法律审核:房地产法律网
法律网站导航>> 前方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   合同法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普法网
搜索: 按揭买房如今很普遍 相关内容

按揭买房如今很普遍



首页 | 用户登陆 | 法律工具 | 法律咨询 | 法律援助 | 法律论坛 | 联系方式 | 网站合作 | 友情链接 | 律师推广 | 更多服务

All Rights Reserved.© 2008-2010 Copyright.房地产法律网.版权所有
主办方:中国律师网 负责人:中国律师 Email:www.365lvshi.com@163.com QQ:28206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