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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法律网 >> 二手房买卖合同 >> “个税”躲避方法风险大,不可取

“个税”躲避方法风险大,不可取

作者:房地产律师 发表时间:2008年 版权:房地产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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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躲避方法风险大,不可取

  从8月1日二手房交易开始征收个税起,社会上就开始流传各种避税方式。如“做低合同价”、“假过户”、“假离婚”、“假赠与与真转让”等一些避税方法也开始现身。对于买卖双方来说,这些花样繁多的“避税”方法看似能够“省钱”,实际上却存在很大的隐患风险,实不可取。(www.fangchan100.com)

  (1)“做低合同价”

  风险:购房者购买“做低合同价”的房屋后,再次出售时,先行做低的过户价很有可能会拉大买卖的差额;而且,随着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下一次出售房屋时也有可能导致各项税费的增加。(www.fangchan100.com)

  (2)“假过户”

  风险:因为其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办理交易过户,房屋的产权并不是买家的,未来买卖两方无论哪一方反悔都会造成纠纷。如果房价上涨,房主可能宁愿赔偿违约金也不卖,买方只能重新选择房源。假如四五年后房屋获得房产证时楼价跌了,买家必然也不愿继续交易了。(www.fangchan100.com)

  (3)“假离婚”

  风险:因为是假离婚,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对财产的分割不会作过多考虑。因此,离婚后一旦出现一方为了私利而拒绝复婚的话,另一方是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www.fangchan100.com)

  (4)“假赠与与真转让”

  风险:由于赠与不是买卖行为,购房者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支付现金,对于买房者来说压力将会很大。而买方拿到房产后如果发现了质量问题,在法律上不受保护,很难要求房主赔偿。

“个税”躲避方法风险大,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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