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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征地包干费用项目一览

作者:房地产律师 发表时间:2008年 版权:房地产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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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征地包干费用项目一览
序号 费用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1 耕地开垦费 沪价商(2001)053号 2.5万元/亩,或37.5元/ 平方米
沪财预(2001)122号
2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沪价商(2001)053号
沪财预(2001)122号 占用市蔬菜保护区、蔬菜非保护区、蔬菜园艺场属于耕地的,标准分别为:4.5万元/亩(67.5元/ 平方米)、3.3万元/亩(49.5元/ 平方米)、7.5万元/亩(112.5元/ 平方米)
占用市蔬菜保护区、蔬菜非保护区、蔬菜园艺场属于非耕农用地的,标准分别为:3万元/亩(45元/ 平方米)、1.8万元/亩(27元/ 平方米)、6万元/亩(90元/ 平方米)
3 土地补偿费 沪价房(1999)第316号
沪财综(1999)第049号 查看
4 青苗补偿费 沪价房(1999)第316号
沪财综(1999)第049号 查看
5 征地劳动力安置费 养老人员安置费 沪府(1994)62号令
沪劳保关法(1994)30号,(1995)26号,(1996)39号,(1997)25号,(1998)23号,(1999)26号 1.征地单位吸收,4000元/人; 2.乡镇企业接收,40000元/人; 3.劳动力自谋出路,15000-30000元/人; 4.养老费,浦东、闵行、宝山、嘉定、长宁、徐汇、普陀、闸北、杨浦等地区为335元/人?月;松江、金山、南汇、青浦、奉贤、崇明等地区为273元/人?月。(www.fangchan100.com)
6 地上财产补偿 沪府发(2002)13号 按文件中相关规定办理
7 征地包干不可预见费 沪府发(1997)8号 最高不超过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及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费等总额的2%
征地包干管理费 沪府发(1987)58号
8 征地管理费 价费字发(92)597号 按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安置补助、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等总额的2%提取。(www.fangchan100.com)
9 耕地占用税 沪府发(1987)36号
沪财农(1988)40号
  3.00 崇明、横沙、长兴
4.00 南汇、奉贤、松江、金山、青浦
6.00 闵行、嘉定、宝山、川沙地区
(不包括已划入市区行政区域部分)
8.00 (人均耕地1亩以上地区)
10.00 (人均耕地1亩以下地区)
2.00 公路建设占用耕地(不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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